尊敬的家长朋友、亲爱的同学们:
按照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《关于 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宜教体函〔2020〕45 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开学相关事项告知如下,请大家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。
一、开学复课时间安排
(一)2017级高考班学生4月1日报到。
(二)2017级高级技工班和2018级所有班级学生4月8日报到。
(三)2019级所有班级学生4月10日报到。
错峰返校当日具体报到时段按班主任要求执行。
二、返校前的准备工作
(一)每天向班主任报告健康情况,认真学习相关疫情防控知识。
(二)返校前学生签好《健康承诺书》,如实填写《健康信息卡》或防疫信息码,并交班主任审核同意方能返校(返校时将两样资料交班主任)。如学生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近14天活动轨迹、身体健康状况异常的必须立即报告班主任,该学生暂时不能返校,待符合返校条件后向班主任提出申请,经学校批准同意方可返校。
(三)疫情期间,学校实行封闭式管理。全体同学要准备好足够的学习、生活用品。住校生全封闭管理,只准周末请假回家。走读生早上进校后,中午在学校就餐,下午放学才能离校。
三、返校途中注意事项
(一)每位同学返校当天先自行测量体温,体温≥37.3℃和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的不能返校,并向班主任汇报。
(二)返校途中全程佩戴口罩,做好个人防护,注意与陌生人保持距离。注意乘车安全,乘坐资质齐全的车辆,同时记下乘车信息(车牌号和乘车时间)。
(三)入校流程。在正校门间隔1米排队测温(体温<37.3℃方可进校门)→向门岗保卫出示校牌(无校牌者打电话给班主任,由班主任向门岗保卫人员核实身份)→到班主任处报到,交《健康承诺书》、《健康信息卡》(或防疫信息码),完善其他报到手续。
(四)进入校门必须佩戴口罩,否则不得入校。同时,离开校园时也必须佩戴口罩。
(五)学生家长及其他陪同人员只能将学生送到校门口,不得进入校门,请各位家长给予支持配合。
四、复课后课程安排
(一)2017级高考班学生4月1日报到,清明节期间由学校安排在校补课。
(二)2017级高级技工班和2018级所有班级学生4月8日报到,按课表正常行课。
(三) 2019级所有班级学生4月9日、10日网课停止,4月10日报到, 4月11日、12日按周四、周五课表正常行课。
五、返校后注意事项
(一)在校期间保持一定距离,严禁互窜教室和寝室,不在廊道上打闹,不扎堆,做到学习、生活空间相对独立,接触人员相对固定,行动路线相对固定,生活学习区域相对固定。
(二)必须按要求做好体温晨检、午检和晚检。
(三)严格执行学校用餐规定。排队就餐并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,在指定位置就餐,严禁扎堆就餐。
(四)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餐前、便后、接触污染物品后按照“七步洗手法”正确洗手;咳嗽、打喷嚏时用纸巾、衣袖遮挡口鼻,并将纸巾弃置有盖垃圾桶;严禁随地吐痰;废弃口罩不得乱扔,需弃置在专用垃圾桶内。
六、其他事项
(一)疫情期间,若学生出现体温异常和其他呼吸道疾病症状等情况,应立即主动报告班主任并及时就医。若是新冠肺炎疑似者,则按政府要求进行处理;若是普通感冒发烧,则由监护人将其带回治疗,康复后由医院出具相应证明方可返校上课。
(二)疫情期间,学校实行错峰上课,旅游专业部、汽修专业部早上8:10上课,中午11:30放学;机电、计应、经贸专业部早上9:00上课,中午12:10放学。
(三)疫情期间,凡违反学校封闭管理规定和其他防疫要求者,一律从重处理。
同学们,春暖花开日,正是归来时,美丽的校园欢迎你!

